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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民族宗教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5-01-26 来源 : 青岛市民族宗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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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本级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投诉和举报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和附表共九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青岛政务网”(www.qingda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民族宗教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青岛市香港在中路17号;邮编:266071;电话:0532-85912010;传真:0532-85912011)。

  一、概述

  2014年,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形式,健全信息公开机制,不断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科学化、规范化。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今年三季度,由于部分领导职务调整,我局对信息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时进行变更,并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全局的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完善工作流程。对原有信息公开制度进行了修改,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严格工作程序。建立信息公开逐级审查机制,由办公室分管信息公开的人员,定期对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文件进行梳理,制作信息公开目录,各处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统一录入信息公开系统。三是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根据我市相关文件要求,积极做好财政预算、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并及时发布到信息公开系统。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群众、信教群众和宗教界人士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0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主要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无。
  四、投诉和举报情况
  无。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无。

  六、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全局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工作人员1名,无专门经费。

  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信息的时效性还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相对集中,今后将提高信息公开频率。2015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及时主动公开我局各类相关工作信息。一是公文、信息发布后,编写信息公开目录,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时录入系统。二是加大信息公开的宣传、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机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促进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九、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青岛市民族事务局 青岛市宗教事务局

                  201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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