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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财政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图文)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0-01-20 来源 : 青岛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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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青岛政务网”(www.qingda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岛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宁夏路208号;邮编:266071;电话:85855291;传真:85855803;电子邮箱:bgs_czj@qd.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市财政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及《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青岛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制定《青岛市财政局2019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主动向社会公开各类财政信息,及时回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 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稳步提升。在财政部发布的地方预决算公开透明度排行榜中,我市以98.923的成绩,在全国各省(市)及计划单列市综合排名中位列第五,在所有入选城市中排名第一。

  (一)财政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19年,市财政局严格执行信息日常发布机制,大力推进财政公文、财政信息主动公开。全年通过青岛政务网、青岛市财政局部门网站、青岛市政府采购网等平台累计向社会主动发布各类信息37000余条,涵盖财政公文、工作动态、政策解读、财政预决算、会计管理、政府采购等多类信息。

  其中,本部门2019年预算情况及附表已于2019年2月15日面向社会公开,2018年决算已于2019年8月16日对外公开。

  同时为提高依法行政和政务服务水平,2019年市财政局全面梳理行政权力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编制《青岛市财政局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青岛市财政局“一次办好”事项服务指南》,通过本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开;及时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通过本部门网站等渠道主动公开《青岛市财政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方面,2019年市财政局通过青岛政务网、本部门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本部门牵头办理的建议提案原文及答复意见5件。

  为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2019年,市财政局还着力在财政预决算信息、减税降费信息等重点领域,多层面推进和深化公开工作。

  1.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方面,牵头负责在“青岛政务网”设立“财政信息”分类公开专栏,推动及监督各级财政部门公开财政预算、预算调整、预算执行情况、决算报告和报表等预决算信息。其中2019年市级政府预算,已于1月23日通过青岛政务网向社会公开;2018年市级政府决算,已于7月30日通过青岛政务网向社会公开。2019年,除涉密部门和单位外,116个市直部门在财政部门批复本部门预、决算后20日内,通过青岛政务网或本部门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

  2.减税降费相关信息公开方面,为提高政府收费的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市财政局严格落实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2019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政府性基金目录》已于11月11日在青岛政务网公开,项目名称、政策依据、执收部门及资金管理方式等多要素均完整公开。

  3.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方面,2019年市财政局着力推动并多次调度市直各部门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及绩效评价报告公开工作,印发《关于开展2018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通知》(青财预评〔2019〕3号),明确由各部门自行开展的绩效评价信息应在评价工作完成后20日内,将绩效评价报告通过青岛政务网予以公开。全年共有61项市级专项资金通过青岛政务网“预算绩效信息”栏目公开了绩效目标,共有52项2018年度市级专项资金公开了绩效自评报告,实现了“应公开尽公开”。

  4.财政收支信息公开方面,2019年,市财政局通过青岛政务网按月将全市财政收支完成情况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同时,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研判财政收入走势,并主动分析说明原因,引导社会各方面正确认识财政形势,全年共发布财政收入走势预判信息1篇。

  5.政府债务信息公开方面,市财政局于7月30日在青岛政务网公开《2018年债务限额、余额决算表》,包含债务率及偿债率。同时在我市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前后,通过青岛政务网及本部门网站详尽披露地方经济财政状况、债券发行、存续期管理等多类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情况。2019年度市财政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2件,已全部在规定期限内向申请人答复告知。从申请人属性来看,32件均为自然人提出申请。

  从办理结果看,根据《条例》规定,对本单位受理的申请,同意公开的4件,占12.5%;部分公开的6件,占18.75%;属非本单位公开范围的21件,占65.63%;申请信息不存在的1件,占3.12%。

表1:依申请公开办理结果分析图

  其中,因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1件,本单位行政行为得到维持,纠错率为零。

  2019年,本部门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产生收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结合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制定《青岛市财政局2019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细化明确了四大类20项部门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对政策公开、执行公开、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财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落实。

  在信息发布程序方面,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发布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并建立审查记录,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

  为进一步加强与市民的交流沟通,积极组织开展及参与“行风在线”、“民生在线”、“网络在线问政”、“阳光政务热线”及“三民”活动等各类政民交流活动9次,共收到热心群众各类咨询问题和意见建议230余条,全部给予及时答复和落实。同时通过政务服务热线、政府信箱、财政信箱等渠道,办理答复市民来信来电各类问题830余件。通过各类政民交流工作的开展,切实起到了政策宣传、答疑解惑、帮困解忧的目的。

  为更好的发挥财税政策的引导作用,支持和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市财政局围绕“956”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支持民营企业等各类经济实体做大做强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会同市有关部门对现行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进行了梳理更新,汇总形成10类381项政策,编印《现行支持企业发展政策汇编(2019)》(以下简称《汇编》),《汇编》摘编了各项政策的主要内容,明确了政策的责任部门及服务电话,方便企业获得权威、详细的解释说明。《汇编》通过青岛政务网及本部门网站等网络平台及走访企业送政策上门等多种形式向企业推广宣传,进一步提高了政策的知晓度和传播的精准度。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市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局办公室,负责推进局机关政务公开和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拟订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有关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财政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受理向我局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等。机关各处室均设有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共25人。

  2019年,市财政局各类信息主要通过青岛市政务网、青岛市财政局部门网站、青岛市政府采购网等平台进行主动发布。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要求,全年多次对本部门网站进行自查,针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对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调整栏目设置,新增“减税降费”“扶贫资金”等多个公开栏目,着力满足社会各界对财政信息的需求。

  另外,将信息公开工作与新闻宣传工作充分融合,积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及网络等媒体平台,对财政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宣传,主动引导舆论,取得了较为良好的社会效应。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落实把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要求,明确细化考核指标,建立“日常调度、季度考核、年中梳理、年末总结”为主的工作保障机制,通过季度、年度量化考评等手段,进一步加大公开工作力度,提升信息发布时效性,切实促进政务运行和公开工作相互融合、同步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市政府令)

0

0

0

规范性文件

(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1

1

3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7

+1

8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

-8

8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5项

2049.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2

0

3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

0

0

0

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1

0

0

0

0

0

2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七)总计

32

0

0

0

0

0

3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注:“其他处理”项目,主要是考虑新旧条例执行衔接以及极少数特殊情况。原则上,所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都应当按照法定的处理方式做出处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注: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市财政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离上级要求和社会群众对财政信息公开的期待还存在差距,如政策解读方面力度不够、手段不多、形式不够多样,如决策公开方面措施尚不够有效等。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进一步夯实制度、创新方式,扎实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一是进一步优化政策解读形式,尝试在政策解读中引入电子书、有声朗读及图片、动漫等方式,提高公开信息的易读性和传播度。二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建立本部门微信公众号,着力通过新媒体等形式,及时发出财政声音,提升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权威性。三是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积极组织人员参与培训,强化考核激励,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更好满足社会各界对财政信息公开的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青岛市财政局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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