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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财政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8-02-09 来源 : 青岛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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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青岛政务网”(www.qingda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岛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宁夏路208号;邮编:266071;电话:85855291;传真:85855803)。

  一、概述

  2017年,市财政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及《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青岛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青政办发〔2017〕28号)等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扎实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稳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二、组织领导及制度建设情况

  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统一牵头负责。同时,本部门各处室、单位安排业务骨干负责政府信息发布工作,建立27人的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队伍。确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抓、专职机构业务指导、处室单位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有效保障了青岛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稳步推进。

  2017年,市财政局制定并印发了《青岛市财政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本部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宣传及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等进行了细化、明确和规范。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7年,青岛市财政局共通过青岛政务网、本部门网站等平台公开解读《青岛市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办法》《青岛市财政局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超市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7件。

  同时,为充分发挥财税政策的激励作用,帮助全市企业了解政策、用足用好政策,支持企业做新做优、做大做强,市财政局围绕中央和省、市出台的减轻企业税费负担、促进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推动资本市场发展、重点产业转型升级等一系列新的政策措施,梳理现行支持企业发展政策16类242项,编印《现行支持企业发展政策汇编(2017)》,通过召开全市新闻发布会、青岛政务网及部门网站公开、进企业宣讲、设置二维码手机扫描查询等方式面向社会推广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和传播率。

  为进一步加强与市民的交流沟通,2017年市财政局共组织参与“行风在线”“民生在线”“网络在线问政”“阳光政务热线”等各类政民交流活动9次,共收到热心群众各类咨询问题和意见建议200余条,全部给予及时答复和落实;同时办理答复政务服务热线、政府信箱、财政信箱市民来信来电各类问题655件。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和公开情况

  2017年,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部署,着力在财政预决算、PPP等重点领域,多层面推进和深化信息公开工作。

  (一)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

  1.推动及监督各级财政部门公开财政预算、预算调整、预算执行情况、决算报告和报表等预决算信息。其中,2017年市级政府预算已于2017年4月24日通过青岛政务网面向社会公开,公开内容包括提交人代会审议的预算报告和相关附表;2016年市级政府决算,于2017年8月29日通过青岛政务网向社会公开。

  2.进一步提升专项资金(项目支出)预算和执行信息公开水平。自4月26日,2017年市级所有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和执行情况,按照“事权管理部门-专项资金名称-预算安排规模-项目承担单位-资金分配数额”链条,在青岛政务网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并实行每日自动更新,公众可以对每项资金的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进行实时查询。

  3.推动部门预决算公开。督促各部门和单位自财政部门批复本部门、本单位预决算后20日内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本部门及所属各单位职责、机构设置、部门预决算表 (含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和非财政拨款收支情况)、部门预决算情况说明等信息,其中部门预决算支出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二)全面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通过明确财政部门和各采购参与主体的责任,不断加强对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合同、公共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和验收结果等信息公开薄弱环节的监管,推动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优化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渠道,依托新建成的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全面升级青岛市政府采购网。

  (三)及时披露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信息

  落实财政部《关于做好2016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通知》(财库[2016]22号)要求,地方债券发行前在中国债券信息网公开当批地方政府债券兑付办法、当批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则、青岛市地方政府评级报告、地方政府债券基本披露文件等信息;当批债券发行结束当天,及时公开债券发行结果;在地方债券存续期间,及时公开青岛市财政收支情况以及经济运行状况等存续期信息。

  (四)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

  搭建PPP信息公开平台,依托青岛政务网及本部门网站 “PPP发布平台”专栏,重点公开PPP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及项目推进信息。其中涵盖PPP管理要求、项目实施方案批复、项目合同批复、项目征集及项目发布等信息。

  (五)动态更新收费基金目录清单

      为提高收费的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严格落实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2017年市财政局网站开设了“收费基金目录清单”专栏,公开发布青岛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及《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并根据政策要求进行了动态更新发布。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严格执行日常发布工作机制,大力推进财政公文、信息的主动公开。2017年,市财政局累计向社会主动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2000余条,涵盖政策法规、工作动态、政策解读、财政预决算、会计管理信息、政府采购信息等内容。同时,为提高依法行政和政务服务水平,2017年市财政局全面梳理履行财政职能过程中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编制完成《青岛市财政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及《青岛市财政局公共服务指南》,通过青岛政务网和市财政局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开,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加便捷优质的服务。同时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结合现行法律法规及实际工作提出清理意见,编印并通过部门网站等渠道公开《关于公布废止或者宣布失效的市财政局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17年,市财政局各类信息主要通过青岛市政务网、青岛市财政局门户网站、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和青岛市会计信息网进行主动发布。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要求,全年多次对本部门网站进行自查,及时梳理问题并加以整改。其中,2017年市财政局部门网站进行了全面改版升级,优化调整为分页式设计,内容更加直观、清晰,同时通过添加图片、视频等方式增强网站的吸引力、亲和力。在栏目设置上,对照近年来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对各类信息进行进一步细化,增设了“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收费基金目录、政府购买服务信息、预算绩效信息、全市财政收支情况”等多个固定栏目,充分满足市民对财政信息的需求。通过量化考评,进一步加大信息保障力度,强调信息发布时效性,促进政务运行和网站内容建设相互融合、同步运行。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7年度青岛市财政局受理市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7件。其中,当面申请2件,通过网络申请23件,通过信函邮寄申请12件。按照《条例》规定,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的1件;同意公开9件,占答复总量的24.3%;同意部分公开5件,占答复总量的13.5%;不予公开答复数4件;非本行政机关公开数15件,占答复总量的40.5%;申请信息不存在2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1件。

  七、受理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局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引起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严格落实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相关规定,严守保密纪律,建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2017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当产生的泄密事件。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无。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7年,市财政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社会群众对财政信息公开的期待还存在差距,工作机制有待完善,工作力度有待加强,队伍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下一步,市财政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培训考核等方面力度,积极优化公开渠道,拓宽公开范围,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对财政信息公开的需求。

  十一、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附件: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  

                                      青岛市财政局

                                     2018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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