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冯恩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发展完善我市地方政府平台的建议”收悉。针对您提出的“从加强债务管理、健全监测机制、遏制隐债增量和处置隐债存量四大方面加大对政府平台管理力度,确保经济高质量发展”,市国资委高度重视,会同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认真研究完善相关措施,加大管理力度,推动相关企业高质量发展。具体答复意见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债务管理。印发《青岛市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强化债务限额、预算管理和风险预警,坚持“谁举债、谁使用、谁偿还”的原则,着力构建政府性债务“举借、使用、管理、偿还、预警”全过程监管机制,为全面规范加强我市政府性债务管理,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基础制度保障。
(二)健全监测机制。强化融资平台风险监测,组织纳入隐性债务监测平台的融资平台公司按照“一企一策”要求,深入研究存量债务化解方案、债务风险,进一步完善债务风险处置工作方案,建立了融资平台资产和债务变动情况统计监测机制,及时研判融资平台公司风险,切实防范出现系统性金融风险。
(三)遏制隐债增量。严禁新增隐性债务,要求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举借债务只能在法定债务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或外债转贷的方式筹措,除此以外,不得以其他任何方式举借债务。从严规范政府担保行为,严禁以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投资基金等名义变相增加政府隐性债务。
(四)化解存量隐债。厘清政府和企业的偿债责任,加强隐性债务对应项目市场化运作,通过安排年度预算资金、超收收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等方式妥善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加强对隐性债务化解真实性、合规性的审核,杜绝出现化债不实的情形,确保隐性债务化解证据链完整、程序合规、数据真实。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加大平台公司管理力度。积极推进纳入财政部债务监测平台统计且仍有政府隐性债务余额的融资平台公司债务风险管控,强化融资平台全口径债务统计监测,严禁新增政府隐性债务,严堵违法违规举债融资的“后门”,着力加强风险源头管控,切实加强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债务风险管控,进一步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发展。
二是夯实区(市)平台高质量发展基础。指导区(市)深入开展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总结评估,全面梳理总结三年来改革成效,总结典型案例和制度成果,将经验做法写入章程、建立制度,常态化、制度化巩固提升三年行动成果。指导区(市)理顺投融资平台监管体制,围绕增强企业“造血”功能,提高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增强核心功能,推动企业深化改革,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是支持城投公司盘活存量资产。支持城投公司开展基础设施REITs项目,盘活存量资产,形成良性投资循环,提升直接融资比重,降低企业杠杆率;协调青岛证监局、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给予城投公司业务指导;积极向城投公司推荐头部券商机构,加快开展基础设施REITs项目业务,推动存量资产盘活。
青岛市国资委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