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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晨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盘活国有存量房产支持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提案》(会字14020430号)收悉。我委高度重视,认真进行分析研究,现就涉及我委职能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的相关工作
我委高度重视国有企业低效存量房产、土地资产盘活利用工作,按照市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总指挥部办公室要求,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协调相关区政府,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精心组织、严格督导市直企业按照“严真细实快”要求,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措施推进低效存量房产、土地盘活利用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一是攻坚克难,摸清低效存量土地底数;二是协同配合,建立健全工作专班体系;三是反复研究,不断完善工作方案;四是精心督导,统筹加快工作进度。
二、下一步工作考虑
根据您提案的意见和建议,我委将指导国有企业积极对接民营科技企业盘活利用存量房产,鼓励国有企业对外投资或合作开发,制定有效的优惠政策,在遵循市场主体平等原则的前提下尽可能支持民营科技型企业发展;会同相关部门探索创新,认真督导市直企业盘活存量房产,为提升全市基础设施水平、拓宽社会投资渠道、合理扩大有效投资贡献市直企业力量。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青岛市国资委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