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岛市国资委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4030226号提案的办理答复意见
孔令华委员:
您提出的“加强国有企业合规示范引领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意见回复如下:
一、关于第一条“加强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基础研究和协同研究,强化顶层设计能力”建议的办理情况
(一)加强监管市直企业合规管理工作指导推动力度。市国资委立足国资监管职能,把加强合规管理列为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推进区域性国资国企综改试验的重要内容,作为推动市直企业法治建设的重点工作,加强考核调度力度,指导市直企业稳步提升依法合规治理水平。出台《青岛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为企业做好合规管理工作提升依法治企水平提供政策依据和工作指南,督导企业细化实化合规管理。
(二)突出监管市直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实际效果。市国资委印发《市直企业合规管理提升工作实施方案》,部署企业以“突出重点,全面提升”为原则,开展“2+X”个重点领域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提升工作中,要求企业围绕合规制度建设、合规组织体系、合规运行机制、合规考核评价、合规文化培育五个方面,充分结合本企业主业和重点业务领域实际,以防控风险为导向,动态做好外规内化、内规优化以及合规制度与现有制度机制融合,发挥“三道防线”作用,建立合规管理与法务、内控等协同运作机制,不断提升全领域合规管理水平。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合规管理工作的通知》,督导企业加大对合规管理工作的资源投入,明确合规问题整改和优化提升方案,切实增强防风险、强内控、促合规能力。
(三)强化工作协同提升合规管理工作服务质效。市司法局将联合各有关单位,以企业需求为导向,集中市企业合规服务团、市企业合规研究会、市惠企法律服务团等专业力量加强合规政策研究,完善专项合规指引,并为企业提供个性化的合规培训、法治体检等服务,培育一批合规示范企业,逐步带动全市企业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企业合规指导服务工作经验。市国资委将继续做好工作协同配合,参与全市企业合规指导服务机制,支持市企业合规研究会等平台开展工作,积极用好第三方专业合规资源,通过合规评估评价等方式促进监管市直企业合规管理水平提升。同时,引导企业结合业务实际探索开展合规贯标认证,通过市场化方式提升合规工作能力,更好发挥监管市直企业合规示范引领作用。
二、关于第二条“打造一批可普遍适用的指导性文件,作为公共产品向社会或域内企业提供”建议的办理情况
(一)聚焦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统筹推进企业合规指导。市司法局作为法律服务行业的主管部门,高度重视企业合规建设,不断丰富完善合规服务指导举措,持续推进企业合规工作走深、走实。聚焦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以依法治市办名义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企业合规工作的指导意见》,统筹推进企业合规指导工作,夯实企业稳健发展的基础。推动成立市企业合规研究会和企业合规指导服务团,通过团队协作各展所长,实现服务团专业优势叠加,聚合力、治未病,为企业合规建设提供有力保障。联合市律协、驻青高校等为有需求的企业进行常态化合规专题培训、合规法治体检,不断提升企业依法生产经营和合规管理能力水平。
(二)推出系列合规指引和案例汇编规范企业合规工作。市司法局充分利用我市专业合规机构和市惠企法律团队人才资源,编制并推出系列企业合规指引和案例汇编——《企业合同起草审查工作指引》《企业劳动人事合规工作指引》《企业数据合规工作指引》《青岛市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对管理工作指引》《企业刑事合规工作指引》《青岛市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指引》《企业合规典型案例汇编》,对企业规范经营行为、完善合规管理制度、构建合规管理体系、培育合规文化等方面提供积极引导,为企业合规工作提供了规范参考。市国资委同步向监管市直企业转发《中央企业合规管理系列指南》及我市出台的合规指导性文件,引导企业结合主责主业制定重点领域专项合规制度,健全完善合规管理制度体系。
三、关于第三条“打造国有企业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价指标体系”建议的办理情况
(一)加强工作督导。市国资委积极与中介机构合作,将市直企业合规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经营绩效综合分析中介机构稽核审计内容,开展第三方分析评估,充分运用评估结果,开展合规问题分析。把合规管理工作要求列入对监管市直企业专项监督检查计划,重点将围绕《市直企业合规管理提升工作实施方案》部署的5方面任务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合规管理工作的通知》强调的7项要求,结合企业自查整改情况开展工作检查评估,并进一步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加强考核评价。
(二)推动合规信息化。市国资委督促指导企业加快融合运用OA办公系统和信息化综合监督管理系统平台,一体化推进合同管理、案件管理等重点领域合规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建设,通过信息化功能手段,更好实现合规管理工作与企业现有制度机制有效融合,强化合规管理刚性约束,提升合规管理工作效能。
四、关于第四条“打造一支市场化、专业化的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和培训队伍”建议的办理情况
(一)组织培训座谈。市国资委组织企业合规管理工作人员参加线上、线下合规管理培训会、座谈会、工作会,邀请人大刘俊海教授等专家就新《公司法》修订情况及国有企业如何有效开展合规管理工作现场授课。下一步,将持续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合规业务培训,开展企业间经验交流、互学互鉴。
(二)建强人才队伍。市国资委研究出台市直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意见,指导企业结合实际情况选聘总法律顾问,发挥总法律顾问对企业法治合规工作牵头带动作用,进一步规范专门法务管理机构,加强法治合规人才队伍管理,细化法治合规人才培养工作措施。
青岛市国资委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