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岛市国资委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4030091号提案的办理答复意见
魏慎礼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市属国有企业全面深化提升三项制度改革专项行动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国资国企事业的关注和支持。经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第一条“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提高对法制企业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建议的办理情况
(一)持续优化考核评价机制。从国有企业所肩负的重大历史使命出发,强化对经济、政治、社会三大责任的考核评价。一是强化经济责任,聚力实现国有经济质效双升。按照市场规则,构建管资本为主的指标体系,重点关注资本投向、资本回报和资本风险控制。二是强化政治责任,全力匹配城市发展战略。对多个重大战略投资项目实施清单管理,进行量化考核,引导企业担当落实好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三是强化社会责任,助力服务城市民生保障。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与经营业绩考核和市属企业领导班子考核挂钩,激发企业积极性。
(二)深化企业负责人“去行政化”分配改革。探索完善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建立完善市场化、差异化薪酬激励体系,激发国有企业家和关键岗位核心人才积极性。实行“业绩、薪酬”双对标。业绩对标,是对标市场化的业绩要求,针对管理弱项、技术短板和绩效差距,与全国优秀企业、与同业上市公司进行横向对标,引导企业瞄准最好水平,积极进位争先,同时还与本企业历史业绩进行纵向对标,推动企业努力创造增量。薪酬对标,是选取同行业中规模相近的企业进行对标,通过对企业效益和负责人薪酬水平逐户对照分析,合理确定薪酬水平。通过对标,进一步强化了“有市场化的业绩,才有市场化的收入”的激励导向。
(三)强化以绩定薪。完善收入与业绩挂钩机制,市国资委根据年度、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核定企业领导班子薪酬总额,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打破收入能增不能减的“铁律”,对经营业绩下滑,核减绩效薪酬。同时,积极落实企业董事会考核分配职权,董事会在企业党委指导下,依据企业负责人个人岗位职责、承担风险、工作绩效等因素,在国资委核定的薪酬总额范围内,实行自主分配,切实拉开差距。“重业绩、讲回报、强激励、硬约束”的分配机制更加完善。
(四)严肃监督问责。加强依法合规在国有企业经营过程中重要性的认识,根据《青岛市市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对企业经营管理有关人员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在经营投资中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经调查核实和责任认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对因履职不当造成重大投资损失、国有资产流失等情况的,严肃追究责任,实行重大决策终身问责。
(五)提升依法治企水平。建立健全合规审查机制和管理评估机制,先后印发《青岛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市属企业合规管理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合规管理工作的通知》,开展市属企业经营绩效分析评价时,委托中介机构专门对企业合规管理建设情况开展了专项分析评价,并通报有关成绩和不足。一是建立健全合规审查机制,严把合规审查关口,将合规审查作为规章制度制定和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合同签订、重大项目运营等经营管理行为的必经程序,未经合规审查的不得实施,防止因重大决策性失误而导致的企业经营风险。二是建立健全合规管理评估机制,持续加强投资、采购、债务、合同等重点领域合规管控,整合升级现有合规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强化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参与评估。三是加强全面合规风险管理,依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针对本企业所属行业、经营特点,加强合规风险识别评估预警,动态完善合规风险数据库,实现关键节点关键业务风险精准识别,全面提升风险预警与防范能力。四是加强合规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大对合规管理工作的资源投入和合规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各业务部门合规管理能力,强化横向协同配合,夯实“三道防线”合规管理责任。
二、关于第二条“按照用人需求与能力素质匹配原则,建立真正的市场化用工机制和科学化的考评机制”建议的办理情况
(一)创新选人用人机制。大力推行竞争上岗、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完善能上能下机制,坚持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导向,推动选人用人市场化。实施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做细做实岗位聘任、绩效考核、刚性兑现等关键环节,符合条件企业应推尽推,确保覆盖率保持100%。稳妥有序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组织开展饮料集团职业经理人制度改革试点,采取“集团+子企业”全覆盖的方式推进,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总经理、副总经理,成为全省首家在集团和子企业层面全面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改革试点的典型。
(二)优化岗位考核体系。推动企业进一步健全岗位管理体系,依据战略定位和生产经营需要,合理设置岗位,评定岗位价值和设定任职资格,科学编制定岗定编定员方案。运用KPI(关键业绩指标)、OKR(目标与关键成果)等绩效考核工具,研究制定科学实用的绩效考核办法,绩效考核100%全覆盖,推行一岗一薪、易岗易薪,进一步破除平均主义,提高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要求市属企业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作为依法用工、依法管理的重要抓手,持续完善劳动合同管理,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细化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特殊约定等条款,对于严重违法违规或不胜任工作且经培训调岗后仍不胜任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三)建立以价值为导向的薪酬管理体系。完善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突出效益效率导向,建立起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机制。健全差异化薪酬分配机制,发挥绩效杠杆作用。坚持为“岗位、绩效、能力”付薪的导向,提高与绩效挂钩的浮动薪酬比重,目前浮动薪酬占比近50%,实现薪酬水平差异化。进一步释放差别化薪酬管理效能,激发了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进一步规范市属企业中长期激励,开展市属企业中长期激励梳理评估,引导健全长效激励机制。指导符合条件的市属企业子企业推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非上市公司中长期激励及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
(四)完善人才保障机制。坚持党管人才原则,不断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统筹做好对高层次人才的服务保障工作,落实高层次人才服务政策,探索提升高层次人才政治、经济待遇的有效措施,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加大对核心人才和关键岗位的激励力度,鼓励企业根据高层次人才、科研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性质和岗位特点,探索试行项目工资、协议工资、特殊津贴等灵活多样的分配方式。
(五)推动三项制度改革落实落地。市国资委以加快构建新型经营责任制全面深化提升三项制度改革专项行动为牵引,指导20户企业深化提升三项制度改革,组织专题业务培训、动员会等,对青啤、国信等典型经验进行宣传推广,发挥好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同时以评促改,制定《三项制度改革评估办法》,从制度建设、机制运行、改革成效三个维度,评估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评估结果与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挂钩。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加强对市属企业“三项制度”改革指导督促,聚焦管理人员下不来、员工出不去、薪酬差距拉不开等重点难点问题,全面落实“三能”机制。加强市属金融文化企业管理,督促企业不断优化完善治理体系,持续提升公司治理能力。进一步推进外部董事实质化管理,支持外部董事更好地履职。
二是进一步强化全面合规风险管理。组织对各企业合规管理优化提升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对进展较慢的企业予以通报,对整改不力的企业印发提示函督促整改,不断提高国资监管的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水平,进一步加强法治国企建设。
青岛市国资委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