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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林业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5-03-30 来源 : 青岛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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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和附件共八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青岛政务网”(www.qingdao.gov.cn)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岛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地址:香港东路204号;邮编:266061;电话:88018300;传真:88018300,电子信箱:linyj@qingdao.gov.cn )
        一、概述
       (一)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制度建设。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召开多种形式的工作会议,研究制定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坚持把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行风建设列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先后制定了《青岛市林业局政务公开工作办理制度》、《青岛林业网站信息发布制度》、《青岛市林业局新闻发言人及新闻规范制度》、《青岛市林业局行政服务大厅办件管理规定》、《青岛市林业局行政服务大厅工作规范》。同时,加大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建设力度,把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量化到了具体工作岗位和人员,将政务公开工作的实绩,作为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年终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责任处站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优化政务公开服务环境,着力提高服务质量。一是用完善的制度规范行政行为。工作实践中,我们通过制定和完善《市林业局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制度》、《市林业局行政许可责任追究制度》以及《市林业局行政复议办案程序规定》等规章制度,确保工作人员持证上岗,挂牌服务,树立“执法就是责任、管理就是服务”的工作意识,从而有效规范了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二是通过实现“三个转变”来逐步提高服务质量。我局审批大厅窗口承担着我市木材运输、经营(含加工)、林地占用(征用)、林地临时占用、森林植物检疫和非主要林木良种种子生产及种子经营等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业务,同时处理各类上访接待、信访答复,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咨询等多项服务。为提高服务质量,局党组要求大厅工作人员实现“三个转变”,即:机关职能的转变--简化行政审批流程,实现程序简化、办事高效、行为规范的服务体系;思想观念的转变--开展“我为经济发展做什么、为重点项目建设做什么、为行政相对人做什么”的服务活动,树立群众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观念;工作方式的转变--积极推行电子政务,优化政务大厅网络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三是为保障公民知情权实行“六公开”制度。我局在行政审批大厅和政府政务网上设立了公示栏,对需要公开的政务事项实行“六公开”,即公开审批事项、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审批依据、公开审批需要提供的材料、公开承诺办结时限、公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在维护行政相对人权利方面,我局设立了举报电话,印制了《办事指南》、《收费目录》、《青岛市林业局创建高绩效机关绩效优政链工作手册》等,使百姓明白办事,放心办事。局服务窗口被青岛市表彰为文明示范窗口。
       (三)参与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做好信息的编写和发布。积极参与行风在线、民生在线和网络在线问政活动。今年在行风在线活动中,我局共收到群众提出的问题10个,答复满意率为100%,得到了较好社会反响。同时及时调整政务公开机构,对近年来的林业政务信息进行了全面整理,并编制了林业信息公开指南。
       (四)完善政务公开评议机制,落实行政责任追究制度。为加强对审批事项及工作人员的监督,我局实行了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内部监督,即由局纪检组负责实施监督政务公开工作,对全局在行政过程中是否按照政务公开要求施政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给予纠正;外部监督,即聘请行风建设义务监督员实行监督,定期听取监督员的意见、建议,并将意见建议等收集后逐条逐项作出梳理,并及时给予整改。同时,还设立了举报电话、举报箱,认真记录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妥善处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2014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47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件,制发规范性文件1件,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等媒介公开政府信息434件。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所有信息通过青岛政务网()和青岛林业网(http://ly.qingdao.gov.cn)对外发布。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青岛政务网和青岛林业网上查阅《青岛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青岛市林业局信息政务公开目录》。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共接到信息公开申请2件,其中1件出具了“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另外1件内容非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职能范围,我局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申请人出具了“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全年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咨询和投诉。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六、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情况
  市林业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明确了专门工作人员4人,全局各部门各确定兼职工作人员一名,共13人,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运行。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无专项财政投资。
       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但与社会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网上信息公开、网上办事服务等功能还需进一步完善。针对这些问题,2015年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信息公开制度。针对人员调整,组建新的领导小组,制定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思路,部署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思路和工作要求,增强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信息公开的计划性和规范性。
  (二)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制定出台《青岛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程序和操作规程,把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落实到每个单位和个人。

青岛市林业局
 201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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