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我市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提升律师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便利度,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青岛市司法局积极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在线查询服务,开通律师线上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服务,制定本通知。
二、制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
2.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
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大创新”“十强产业”“十大扩需求”行动计划(2024-2025年)的通知》(鲁政发〔2024〕5号)。
三、主要内容及亮点
通知明确了境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经对其实施日常监督管理的司法行政机关推荐,可向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开通律师线上查询服务功能。开通线上查询服务功能的律师,可通过山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认证,登录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平台,在“律师查询”服务模块中按照不动产公开查询(自然状况查询)、受权利人委托查询、受利害关系人委托查询、持调查令查询等方式依法查询获取青岛市范围内的不动产登记信息。
青岛市律师线上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服务有四大亮点:
一是信息保护更安全。律师身份和查询内容双重锁定。开通线上查询服务功能的人员是通过司法行政机关推荐且山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实人认证的律师;查询申请提交后,查询内容即被锁定,不能修改或增加。
二是信息查询更便捷。开通线上查询服务功能的律师,无需提供执业证和介绍信,通过线上平台“一键”即可获取相关不动产登记信息,实现查询“不见面”、服务“键对键”。
三是信息获取更高效。打破不动产登记信息属地查询限制和时间限制,律师可全天候查询,并实时获取查询结果。为律师节约了大量时间和交通成本。
四是信息系统更智能。查询申请由律师自主录入,查询结果由系统自动检索反馈,实现从人工反馈到系统智能反馈的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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